参照美国风湿病协会(ARA)1982年修订的《系统性红斑狼疮分类标准》拟定。
1. 面部红斑 2. 盘状红斑 3. 光敏感 4. 口腔溃疡 5. 关节炎
6. 浆膜炎: 心包炎、胸膜炎、腹腔炎、盆腔炎。
7. 肾脏变化: ⑴ 蛋白尿:> 0.5g / 24 h ,或尿常规蛋白 > + + +。 ⑵ 管型:可为红细胞、血红蛋白、颗粒管型或混合性管型。
8. 神经系统异常: ⑴ 抽搐:非药物或代谢紊乱,如:尿毒症、酮症酸中毒、电解质紊乱所致。 ⑵ 精神病:非药物或代谢紊乱,如:幻听、幻视、精神异常等。
9. 血液异常: ⑴ 溶血性贫血伴网织红细胞增多。 ⑵ 白细胞减少,<4×109/ L。 ⑶ 淋巴细胞<1.5×109/ L。 ⑷ 血小板减少,<100×109/ L(药物因素除外)。
10. 免疫学异常: ⑴ LE细胞阳性。 ⑵ 抗双链DNA抗体(抗ds-DNA抗体)阳性。 ⑶ 抗Sm抗体阳性。 ⑷ 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。
11. 抗核抗体(ANA)免疫荧光抗核抗体滴度异常或相当于该法的其他实验滴度异常。
一般在临床上符合上述分类标准中的 4 项或 4 项以上即可确诊为 SLE。但临床上也有一些例外情况,诊断上不能拘泥于分类标准。